评审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人数一般控制在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15%以内,具体比例由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材料准备:
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申报注意事项:
1.规定之学历与资历条件,必须满足才具备申报资格,破格申报时可适当放宽但同时会针对业绩成果等有更严格的要求。
2.截止当前或拟定申报年度,已经取得职称后的年限间隔要求,与申报者学历相关。
3.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力要求,任职期间担任重要项目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成员且有实践完成核心项目。
4.业绩成果,范围包括:获得研究及开发成果、专利、奖项、新技术应用与推广、完成课题或项目、制订国家或地区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5.考核、诚信要求。
6.继续教育,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公共与专业科目业余培训课程。
7.论文或著作。
8.执业或从业资格,仅部分专业有要求。
9.其他特定条件。
申报评审优势:
1、直属资源取得指标后申办操作,同时申报材料方面做针对性完善处理;
2、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各地毕业生、工作人员均可以评审,证书全国有效;
3、减少了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麻烦,由本机构全权负责申报。
继续教育补办:代理2个半月至3个月na证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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