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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分享  | 2018-11-30 10:31:25发布 信息编号:11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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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 地址:雁塔区 长延堡街道 113.139.104.* 陕西省西安市电信
    • Q Q:1757452183QQ在线交谈
    • 联系人:张先生
    • 电话:1372049****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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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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